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郑州车辆段集便器专用配件
”
采购(
11903093
)
(二)项目内容:
(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2
《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1
.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
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结算单位及付款方式: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送货时间:接收到采购订单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到郑州车辆段,供应商承担包装、运输(包含产品上楼入库)等所有相关费用;
交货地点:郑州车辆段指定仓库。
1.2.
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
2020
年
4
月
30
日。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3.
合同约束验收条款:郑州车辆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如无合格证标识,或无厂标,多、错发货等)一律退货,供应商承担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1.4.
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产品使用说明书、常见判断及处理方法等
;
供货方免费提供使用及维修人员技术培训
;
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2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
技术规格书),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客车集便器整机符合零部件技术审查的装车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及与投标包件相关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含相关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4
.供货商资质齐全,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对铁路客车重要电气零部件产品实施技术审查的通知》(运辆客车函〔
2016
〕
206
号)文件要求,须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铁科院或主机厂)的技术审查,且审查证书在有效期内。原实行铁道部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管理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予以采信。
5.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须附声明)。
6.
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7.
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
检验(检测)报告:客车集便器整机符合重要零部件技术审查。
9.
投标物资按铁路总公司要求,在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
CRCC
认证证书;在铁路总公司车辆零部件技术审查范围内的产品,投标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技术审查证明,其投标物资必须满足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
“
投标报名表
”
(见附件
1
)、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
0371-56835843
)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
1
号楼
413
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4
月
4
日
至
2019
年
4
月
8
日
,每天上午
9
:
00
时
—11
:
00
时,下午
14
:
00—17
:
00
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
1
(
190000
)元;包件
2
(
44000
)元;包件
3
(
92000
)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郑州车辆段集便器专用配件项目
XX
包件投标保证金
,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
170202090920006121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6.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
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
95306
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
,
发送至
wzzgscwb@163.com
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
1
号楼
512
室,联系电话:
0371-68325358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
游工
0371-68355144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0371-683243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
49
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
0371-56835842
传真:
0371-56835843
邮编:
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
142
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
1
号楼
413
室)
2019
年
4
月
4
日
附件:
1.
投标报名表
2.
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技术规格书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