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第八批A07、A10包件)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YJSZ2019-008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备招标(第八批)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改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改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A07包微电阻测试仪;A10包过渡车钩,采购进行公开谈判采购,请符合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1.2项目概况:
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2采购内容:A01包便携式逆变器快速检测诊断装置、便携式充电机快速检测诊断装置;A07包微电阻测试仪;A09包10型车钩状态指示装置;A10包过渡车钩,共计4个包件,计划交货期为2019年4月至工程结束。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7、A09、A10包件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须通过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
8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铁路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良好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院内3号楼108房间)或网上报名购买谈判文件(建议网上报名)。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全部包件共计200元),售后不退。谈判申请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报名费电汇至指定账号(见联系方式),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谈判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汇款注明:ZTSYJSZ2019-008-包件号)
4.3谈判申请人报名须知:
⑴提供报名费汇款凭证、附表2、附表3、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谈判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各包件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认证、许可、检测报告、代理授权书等。
⑵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各种认证、许可、检测报告须提供网上截屏或可查询依据。谈判申请人须提供“附表2、附表3”word文本格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文本格式,发至采购机构邮箱cgswyj@163.com。
⑶项目负责人向报名资料通过审核的谈判申请人发送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采用邮件方式发售,发送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天17:00之前。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15日8时00分至2019年4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5日8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楼101开标厅(沈铁物资院内3号楼)。
递交方式:谈判首次报价现场递交采购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谈判保证金
5.3.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A07包微电阻测试仪,0.03万元;A10包过渡车钩,0.37万元。
5.3.2谈判申请人须于4月10日12:00前将谈判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谈判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汇款注明:ZTSYJSZ2019-008 -包件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http://www.sytljwz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1250号(803室)
联系人:曲国堂
电话:0431-86125739
7.2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856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3号楼)
7.3问题澄清
需要采购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采购人、采购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采购人邮件:CJGSWZSBB@163.com
采购机构邮箱:cgswyj@163.com
7.4标书款、谈判保证金以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3301002209249050332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9年4月3日
附表1 谈判公告附表
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编号:ZTSYJSZ2019-008
物资序号 |
包件号 |
所属项目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A07 |
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
微电阻测试仪 |
台 |
2 |
长春车辆段施工现场 |
2019年4月至工程结束 |
|
2 |
A10 |
过渡车钩 |
个 |
4 |
注:含运杂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
附表2: 购买招标(谈判)文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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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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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招标)编号 |
ZTSYJSZ2019-008 |
包 件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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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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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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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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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标书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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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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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谈判)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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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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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
附表3填报说明:
填记说明
报名及开票信息汇总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谈判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损失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
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时,请注意在“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收件人及电话”四栏中连续输入所需开票信息,不要加入空格、回车等其他字符。
发票(标书款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发票接收邮箱)。
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方式均为到付邮寄,暂不支持上门自取方式,一经开出不能更换。
开票相关问题咨询人:刘工:024-62080710 郭工:024-62080859
附表3
谈判申请人开票信息表
采购编号 |
包件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报名日期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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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SYJSZ2019-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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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邮寄发票及收件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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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
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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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是否开发票(是/否) |
收件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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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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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单位财务章 |
发票接收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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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请认真填写完整,如因填写信息缺失或错误,造成发票开具错误或无法开具等问题后果自负。
附件4:
地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克俭公园东侧入口(西侧不通车)
电子地图搜索: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或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公交车:
沈阳站(东出口)三洞桥下车(202、262、277、279)
沈阳北站(北出口) 三洞桥下车(111、288、147)
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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