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
信号设备集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WZ-2018-21
1.采购条件
1.1 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 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铁集团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 980号)批复同意立项;广铁集团公司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广铁师函﹝2017﹞197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已经完成,并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报送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核备的函》(广铁建函﹝2017﹞248号)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核备;施工图预算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报送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施工图预算核备的函》(广铁计函〔2017〕259号) 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核备;《关于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函〔2018〕33号)批复招标计划。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新建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工程信号设备集成竞争性谈判。
2.采购项目内容
2.1项目内容:本次工程增设的信号相关设备均在石龙I场内,包括站内电码化设备、高压脉冲设备、信号机构、点灯单元、变压器及各种设备箱盒等。
2.2项目预算:本信号设备集成预算价格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元(142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见谈判采购附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9号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谈判响应人拟响应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谈判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9 时 00 分至2019 年4月12日 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2日9时 30 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983号广东通信科技大厦北塔8楼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983号广东省通信科技大厦北塔8楼
邮编:510440
联系人:林旭生
电话:020-61349378
电子邮件:37598373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刘工、区工
电话:13600487989 、15975579795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9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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