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深入掌握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终端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加强在线监测终端的质量管控,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超高压公司2019年在线监测终端(覆冰、图像、微气象)入网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本次入网检测的终端类型包括输电线路覆冰在线监测终端、输电线路图像在线监测终端及输电线路微气象在线监测终端三类,其它类型终端不在本次检测范围内。
二、送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输电线路覆冰、图像及微气象监测终端所必需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设备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参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市场禁入处罚。
三、报名要求
各供应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本次专项检测,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一)在线监测终端专项检测报名表(见附件1)。
(二)送检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企业信用等级认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企业资质能力的材料。
(三)送检样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
(四)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用户运行报告。
(六)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生产能力、技术能力、主要工装设备及工艺技术水平、相关知识产权等。
上述材料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的,将扫描电子版在2019年4月12日前发送至sujunyuan@ehv.csg.cn邮箱完成报名工作。
四、调研
组织相关人员对已报名供应商进行实地调研,对供应商研发设计、生产能力等进行核实。
调研时间:计划2019年4月15日-5月10日。
五、送样安排
经调研核实,具备研发设计、生产能力的供应商,按照送检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送(取)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送样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7日。
送样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耀北路53号。
送样联系人:苏俊源,020-37122570,18819477468。
五、送检样品要求
本次专项检测的送检样品必须满足《GB/T 35697—2017架空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CSG 1203020—2016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标准规范见附件2、3)。单套设备的送检清单如下表1、2、3所示。
表1 覆冰在线监测终端送检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送检数量 |
备注 |
1 |
覆冰在线监测终端 |
1套 |
包括主机1台、电源1套、拉力监测单元3套、微气象监测单元1套、图像监测单元1套、连接线1套 |
2 |
备用主机 |
1台 |
与送检的覆冰在线监测终端同型号 |
表2 图像在线监测终端送检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送检数量 |
备注 |
1 |
图像在线监测终端 |
1套 |
包括主机1台、电源1套、图像监测单元1套、连接线1套 |
2 |
备用主机 |
1台 |
与送检的图像在线监测终端同型号 |
表3 微气象在线监测终端送检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送检数量 |
备注 |
1 |
微气象在线监测终端 |
1套 |
包括主机1台、电源1套、微气象监测单元1套、连接线1套 |
2 |
备用主机 |
1台 |
与送检的微气象在线监测终端同型号 |
六、检测项目及判定标准
本次专项检测中各类型监测终端具体检测项目如下表4、5、6所示,检测结果判定按照《GB/T 35697—2017架空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CSG 1203020—2016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表4 覆冰监测终端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通信规约 |
2 |
拉力传感器测试 |
3 |
温度传感器测试 |
4 |
湿度传感器测试 |
5 |
功耗测试 |
6 |
外观结构、质量检查 |
7 |
高温测试 |
8 |
低温测试 |
9 |
交变湿热测试 |
10 |
覆冰测试 |
11 |
电磁兼容测试 |
表5 图像监测终端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通信规约 |
2 |
功耗测试 |
3 |
外观结构、质量检查 |
4 |
整机运行试验 |
5 |
高温测试 |
6 |
低温测试 |
7 |
交变湿热测试 |
表6 微气象监测终端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通信规约 |
2 |
温度传感器测试 |
3 |
湿度传感器测试 |
4 |
功耗测试 |
5 |
外观结构、质量检查 |
6 |
高温测试 |
7 |
低温测试 |
8 |
交变湿热测试 |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检测结果将作为超高压公司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终端采购的参考依据,请相关供应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检测工作。
(二)送检单位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检测方可根据需要进行文件核实或实地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该供应商参加本次专项检测的资格。
(三)对于同一供应商、同一种类型的终端,仅接受一套终端参与本次专项检测工作,具体送检终端的型号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四)视检测方工作需要,供应商指派相关技术人员开展配合工作。但在检测过程中,参检供应商不得向检测方施加任何压力或采取其他影响检测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视为检测不合格。
(五)检测期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
(六)本次专项检测不收费,检测结束后,检测方会通知相关供应商进行取样,取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
超高压公司检修试验中心 苏俊源 020-37122570 18819477468,邮箱:sujunyuan@ehv.csg.cn。
九、附件
附件:1.在线监测终端送样检测报名表
2.《架空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GB/T 35697—2017)
3.《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CSG 1203020—2016)
附件下载: 附件1:在线监测终端检测报名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架空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pdf
附件下载: 附件3: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