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01)

 全球电气资源 2019-03-25 18:22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 01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项目要求,对以下物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方式如下:
1. 公示内容

包件号
拟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方式及理由
供应商
标书费(元)
D Y01-01
购置客运车站自助实名制核验闸机公安查缉系统
1
根据《青藏铁路公安局关于查缉一体化人员身份核验系统涉密问题的说明》(后附相关资料)的要求,并且鉴于该系统技术复杂、关键核心设备技术及系统软件涉及原供应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后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司相关单位及其他供应商均无法自行完成该项目的实施,故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

1.2. 公示期自20190325日20190329日。
1.3. 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形式反馈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公示的供应商,请于 2019 03 25 2019 03 29 ,每日上午 09: 00 时至 11 30 下午 14 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 53 号五楼 509 ) 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及标书费缴费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2.2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到现场购买标书,且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2.3 缴费须知: 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标书费、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0411日上午8时00分至 9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0411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1904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 53 号六楼 )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 http://wzcgpt.qztlgs.com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 http://wzcgzs.95306.cn
5. 联系方式
5.1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 53 号五楼
人:王先生
电话:0971-7192039 
传真:0971-7192024
6. 其他
6.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6.2凡参加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3银行信息:
6.3.1开户名称:西宁天路铁道物资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3001453637050010712-21416
开户银行:西宁市建行铁路支行
6.3.2电子转款请用如下方式:
开户名称:青藏铁路资金结算所
账号:63001453637050010712
开户银行:西宁市建行铁路支行
(备注或用途中注明-21416户)
6.4《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2019年 0322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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