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自动扶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9)5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瑞金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瑞金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358号)、《南昌局集团公司关于赣州至龙岩铁路瑞金站站房改造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南铁师函〔2018〕487号)、《南昌局集团公司建设部关于瑞金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更新改造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自动扶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瑞金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既有出站厅并原址还建、站房内扩大一层候车室、新增二层候车室、改造相应售票和办公管理用房、改造站房立面、新建既有天桥与站房二层候车室的连接天桥,新增相关配套设施等,改造后瑞金站站房建筑总面积约8400平方米,候车面积约4127平方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387号铁路单身公寓4楼
邮编:330002
联系人:漆斐
电话:0791-87026567
传真:0791-87026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吴道天
电话:0791-86217383;13767175505
传真:0791-86217383
电子邮件:CRM_WDT@163.com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11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工程建设指挥(公章)
2019年3月19日
附表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自动扶梯 |
RJZG-FT |
台 |
1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 许可认证: (1)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满足本次招标电梯的提升高度要求; (3)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 电梯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须出具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得有亏损;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满足上述条件且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 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 5. 质量保证能力: (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自动扶梯)近五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电梯整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在南昌或赣州地区设有固定可靠的电梯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售后服务机构应取得的江西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或出具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证书(B级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代理商的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6. 供货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该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8. 其他要求: (1)本包件接受制造厂家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具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厂家就本项目唯一专项产品销售授权书,并提供委托安装合同或该制造厂家安装维护委托授权,代理商除提供自身相关证书外还需提供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相关证书);(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制造商必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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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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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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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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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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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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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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