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车务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待王车站调车实训室配备相关备品
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3号车钩模型 |
台 |
1 |
含亚克力装箱 |
2 |
车钩缓冲器及安装装置 |
台 |
1 |
含亚克力装箱 |
3 |
16号车钩模型 |
台 |
1 |
含亚克力装箱 |
4 |
17号车钩模型 |
台 |
1 |
含亚克力装箱 |
5 |
车钩连挂平台及安装装置 |
台 |
1 |
含亚克力装箱 |
6 |
NSW型手制动机 |
台 |
1 |
含亚克力装箱 |
7 |
铰链式手制动机模型 |
台 |
1 |
|
8 |
铰链式手制动机安装座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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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脚踏式制动机模型 |
台 |
1 |
|
10 |
脚踏式制动机安装座 |
台 |
1 |
交货地点:焦作车务段待王车站调车实训室
交货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待王车站调车实训室备品桌尺寸(6.2m*0.6m*0.8m)及采购物资明细设定具体方案,送货及安装。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焦作车务段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付款。
交货日期:根据焦作车务段要求,供应厂商必须在要求时间内供应所需物资。
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法人资格:①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能出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应为增值税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2.合法经营:①投标物资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铁路总公司、国家铁路局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查(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产品(复查合格的除外)。
②投标物资供应商无铁路总公司通报且在暂停期限内的产品质量类或企业行为类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重大不良行为。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或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在规定期限内的,不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与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采购合同纠纷且在仲裁或诉讼期间的,不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因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廉洁等原因受到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处理决定执行。
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
4.经营业绩:投标人具备铁路行业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资料完整,中间缺页不认可。
5.所需设备投标物资制造企业(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理解并遵守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管理规定及要求。
7.必须在焦作车务段523办公室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焦作车务段现场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焦作车务段机关五楼523房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需在报名时将(已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焦作车务段523办公室后获取招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以上所述资质原件。
4、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4日17点前报名(周末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发布。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车站街18号焦作车务段五楼523房间
联系人:郭老师 0391-256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