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触变性环氧树脂胶粘剂”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XJ-CJY20190301
三、询价物资清单: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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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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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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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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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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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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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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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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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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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变性环氧树脂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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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400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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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变性环氧树脂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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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kg+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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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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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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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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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新乡桥工段)指定材料仓库。
2.交货时间:以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乡事业部订货通知要求发货,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3.交货方式:现货。本次采购确定单价和数量,根据需求供货发送至指定站段需求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按郑州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标准
(二)、商务要求
1.供货周期:厂家接到订单后5日内必须发货至指定地点,所有运送装卸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2.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和培训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三)、验收标准
1.严格按技术标准及铁路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如因产品设计问题或抽查(抽测)批次产品10%不合格,厂家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提供产品全部召回,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经验收不能够按照投标文件和承诺技术标准、单价、品牌交货的,使用单位拒绝收货,因此给使用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追究中标人责任(进行年度评价等)。由于中标方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无条件退货和调换。
六、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授权文件,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代理商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证、省级以上检验报告)。
3、投标人需具有该产品近几年内供货业绩证明(签订合同复印件或与厂家、用户的结算凭证复印件)。
4、投标物资需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5、供应商应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所供产品无不良记录且未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
6、中标方必须确保供应产品的质量,做到供应及时按需发货。对所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及不能按需供应造成影响我单位安全运输生产以及有不良行为的,将按照铁路局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可能包括在全铁路局市场的禁入等。
7、合同执行期内,招标方随时随机对供应商所供物资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机构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年度抽样送检次数不超过2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根据站段实际需求分批送达新乡、安阳指定沿线地点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请于2019年3月18日18:00之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并将电子报价信息复制到U盘里,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乡事业部。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生产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电子报价信息只能有一个报价文件(报价单须为Excel电子表),文件名命名格式:XJ-CJY20190301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对所列物资有选择地进行整包件(相同的包件号为一个整包件)报价,电子版不能删除和更改表中所列物资的任何内容(包括横项、列项、包件号、包件名以及文件格式等),没有选择的包件不用删除,留在表中原位置即可,对选择的报价包件不能有漏报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一项报价物资应指明所需资质对应的页码,未指明页码的,不排除因找不到相应资质而导致无效报价的可能性。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后,即视为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中所列物资明细已同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桥工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
电话:0373-2126020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新乡桥工段:闫耀华0373-2131145
通信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朱召村)机务段新南生产区院内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乡事业部 收件人:陈景宇0373-2126148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报价单》中的所需数量为确定数量,本次为单批次采购。
3.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乡事业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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