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防溜铁鞋采购询价公告
(代询价文件)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防溜铁鞋采购”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XJ-WJ20190301
三、询价物资清单:
包件号 |
包件名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技术要求 |
A01 |
防溜铁鞋 |
018690000057 |
防溜铁鞋 |
机车踏面弧度R470 |
只 |
100 |
详见技术要求 |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洛阳机务段)指定材料仓库。
2.交货时间:以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订货通知要求发货,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
3.交货方式:现货。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按实际用量结算,根据需求供货发送至指定站段需求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有限公司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引用标准: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防溜铁鞋》(Q/CR 555-2016);并符合铁总办[2016]198号文件规定。
(二)主要性能指标
1.防溜铁鞋焊接部位不应有虚焊、脱焊现象,边际不应有飞边;
2.防溜铁鞋底板干净平整,整体底面最高与最低≦1mm;
3.防溜铁鞋踏面与车轮踏面表面配合间隙≦1mm;
4.车轮踏面密贴在防溜铁鞋踏面上的碾压点应在其鞋尖向后45mm~50mm处;
5.防溜铁鞋底面及尖部应平直与轨面密贴,尖部上翘量≦2mm;
6.材质要求:钢板材质钢板防溜铁鞋材质为:Q235A号钢板,所含成份应符合GB/T700规定;
7.技术、工艺、质量、检测标准均按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防溜铁鞋Q/CR555-2016及符合铁总办[2016]198文件要求执行。
(三)加工工艺要求:钢板防溜铁鞋各部件应用工装进行焊接,焊接按GB/T12467.3规定的方法进行,焊接部位强度应大于或等于母材。
(四)其它要求:
提供的文件除应满足技术要求中提及的内容外,还应包括:
1、产品合格证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等;
2、产品上应有铆有永久性标识,采用激光打码,并注明有厂商标识、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打码编号等,且保证编号具有唯一性。
(五) 商务要求
1、供货周期:厂家接到订单后5日内必须发货至指定地点,所有运送装卸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2、验收标准:
(1)严格按技术标准及铁路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如因产品设计问题或抽查(抽测)批次产品10%不合格,厂家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提供产品全部召回,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经验收不能够按照投标文件和承诺技术标准、单价、品牌交货的,使用单位拒绝收货,因此给使用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追究中标人责任(进行年度评价等)。由于中标方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无条件退货和调换。
六、供应商要求: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客专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部)、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请于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生产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电子报价信息只能有一个报价文件(报价单须为Excel电子表),文件名命名格式:XJ-WJ20190301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对所列物资有选择地进行整包件(相同的包件号为一个整包件)报价,电子版不能删除和更改表中所列物资的任何内容(包括横项、列项、包件号、包件名以及文件格式等),没有选择的包件不用删除,留在表中原位置即可,对选择的报价包件不能有漏报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一项报价物资应指明所需资质对应的页码,未指明页码的,不排除因找不到相应资质而导致无效报价的可能性。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后,即视为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中所列物资明细已同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工
电话:0379-62722338传真:0379-62722338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洛阳机务段:黎军涛0379-62721773
通信地址:洛阳市瀍河区古仓街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洛阳事业部 收件人:王静0379-62722338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报价单》中的所需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结算。
3.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洛阳事业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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