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2019年超偏载检测装置业务外包(配件、技术服务【维修/调试】)”采购
二、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新甫南街20号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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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2019年超偏载检测装置业务外包(配件、技术服务【维修/调试】)”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和配件应符合: 1.郑州铁路局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货运计量安全检测及监控设备运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铁货[2017] 120 号)文件要求和质量技术监督所负责承担的超偏载检测装置维修需要。 2.铁总运【2016】272《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检定、检修标准。 3.国家标准/技术规程:《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规程》(JJG(铁道)129-2004)、《自动轨道衡》(GB/T 11885-1999)、《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14249.2-1993)、《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234-1990)、《称重传感器》(GB/T 7551-1997)、《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69-2003)、《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4.投标产品应满足《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TB/T 3096-2004)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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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
1. 技术服务时间:以合同约束期限为准。
2. 技术服务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
3. 付款方式:按国家税务政策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财务规定,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预付货款。
4. 详细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获取。
六、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投标方须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产品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被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不存在总公司(部)、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 必须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获取招标文件。
4.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3日至2019年03月17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11: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新甫南街20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采购办公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文件形式。
4.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一般纳税人印章页)、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报名表。
5.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电子版。
八、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九、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4. 开标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十一、此次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李工电话:0371-68322637 传真:0371-68322667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采购办公室
201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