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供电局2019-2020年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接入阳江市公安局视频联网监控平台服务[0006200000051302]-公示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9-03-06 15:53

       阳江供电局2019-2020年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接入阳江市公安局视频联网监控平台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2、采购项目名称:阳江供电局2019-2020年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接入阳江市公安局视频联网监控平台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按照国家9 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公司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及营业场所安防配备标准要求,现对阳江供电局重点生产办公场所视频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接入阳江市公安局视频联网监控平台,以完善我局重点场所技防配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范围共涉及到50多个场所的摄像头视频监控服务、有线传输防盗报警系统服务、无线传输防盗报警系统服务。具体采购范围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东安邦安全技术防范有限公司为阳江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联网报警监控中心项目中标单位阳江市范围内只能委托该公司执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作为采购方式,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   “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之一:

单一来源采购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0.7.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5.1 供应商名称:广东安邦安全技术防范有限公司

5.2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环市二路10号1幢201

6、公示期及公示发布的媒介

1、公示时间为:2019   3   6   17   00 分至2019  3   11    17   00 分。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漠江路110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295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0662-3538953

电话: 13664992189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281020-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附件

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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