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0006200000051845]-公示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9-03-05 17:57

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建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回头岭,一期A区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包括计量检定中心、综合应急基地及部分公共配套项目,共7栋单体建筑,分别为电子化仿真及演练楼(A栋)、应急装备仓库(B栋)、食堂综合楼(C栋)、员工宿舍楼(D栋)、后勤宿舍楼(E栋)、计量生产楼(G栋)、计量实验楼(S栋)。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在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项目采用BOO模式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合同期5年,投资范围包括: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LED绿色照明系统。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物资和招标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内容包括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LED绿色照明系统等,为南方电网公司下达给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在园区的投资计划项目,已经建成,为园区内建筑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只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条件“10.7.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

本项目内容包含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等特定不动产的租赁。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条件“10.7.1.7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5.1 供应商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5.2 地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香山路2号、科翔路11号(自编1栋1-01房)

6、公示期及公示发布的媒介

1、公示时间为:201903051700分至201903110900分。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0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唐工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5126449

电话:020-85121716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附件

异议书(模板)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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