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能通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务车辆汽车维修项目澄清与修改
各潜在报价单位:
现对广州穗能通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务车辆汽车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如下: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报价说明”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报价说明 |
报价方式:优惠率(即下浮率)及费率报价 本次采购的报价包含维修工时费优惠率(即下浮率)及材料管理费率。其中维修工时费优惠率报价得分占70%,材料管理费率报价得分占30%。 结算方式:按季度按实结算。 项目实施后,维修工时费结算按照按《广州穗能通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项目报价清单》的收费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乘以(1—维修工时费优惠率)结算,材料管理费收费按照成交单位的材料进货价乘以(1+材料管理费率)结算。 注:维修工时费优惠率≥0%。 |
澄清与修改文件的确认途径:现场提交纸质谈判文件时单独提交《澄清与修改接收确认函》(按本文件附件格式制作)
若潜在报价单位未对澄清与修改文件进行确认,则采购人认为报价单位已理解并接受本项目澄清与修改文件。
请知悉,并按要求制作报价文件。谢谢。
采购人:广州穗能通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4日
附件下载: 澄清与修改2019.03.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