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不含站房)及承轨层
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W-2019-003)
1.招标条件
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465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418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527号)批复了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自郑州南站引出,经河南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安徽省阜阳,接入商合杭铁路阜阳西站,全长277公里。全线设郑州南、许昌北、鄢陵南、扶沟南、西华、周口东、项城北、沈丘北、界首南、临泉、阜阳西等11座车站。项目总投资427.2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94.9亿元,动车组购置费32.3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213.6亿元,河南省、安徽省分别承担境内段资本金的40%(含境内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费用经投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省方股份。其余资本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发展基金等解决(中央资金部分另行研究)。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贷款。
2.2具体包件划分、招标物资名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ZZNZ-05真空卸污系统: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需注明所代理产品的规格型号)。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对于代理商,应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证书)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招标物资列入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料(在有效期限内)。
3.1.3财务能力要求: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至2017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检测机构或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客运列车专线铁路201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期间同类投标物资满足招标文件检验标准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对应的供销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验收证明复印件及用户签字盖章的用户使用报告。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3.2 ZZNZ-06真空卸污系统: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需注明所代理产品的规格型号)。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对于代理商,应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证书)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招标物资列入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料(在有效期限内)。
3.2.3财务能力要求: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至2017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检测机构或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设备须成熟可靠,在国内动车所有运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1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期间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国内动车所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对应的供销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验收证明复印件及用户签字盖章的用户使用报告。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3.3 ZZNZ-07桥梁伸缩缝: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3.3生产能力要求: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至2017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内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所招物资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客运列车专线铁路201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期间同类投标物资满足招标文件检验标准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相应的合同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3.4 ZZNZ-08防水材料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 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特定要求-铁路用防水材料(V2.0)》认证证书或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 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特定要求-铁路用防水材料(V2.0)》现场审核和检验合格并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3生产能力要求:防水涂料年生产能力不少于5000吨,防水卷材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0万平方米。
3.4.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至2017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TB-T2965-2011《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所招物资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4.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份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客运列车专线铁路201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期间同类投标物资满足招标文件检验标准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相应的合同等。
3.4.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3.5技术规格书中与专项资格条件对同一类事项进行约定的,以专项资格条件为准。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3月1日至 2019年3月6日17时 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4.2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6日17:00前凭企业CA锁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并线上支付标书款。咨询电话参见招标协助单位联系方式。
4.4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6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东南300米102省道路南150米
联系人:郭艾旻
电话:0371-683616197
招标协助单位: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系人:赵宇、张晓辉
电话:17630364169、18037273615
电子邮件:zbgsjyebzz@163.com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9年2月24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