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5419
1.3招标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5组织形式:自主招标
1.6项目类别:服务
1.9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项目共分为3个标的物: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分别分为9个标包、8个标包、4个标包,标包内容详见技术附件,实际开展的审计项目以公司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投标单位可同时对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3个标的物进行投标。
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序号
|
标的
|
估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
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
投标保证金
|
1
|
经济责任审计
|
1800
|
1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1
|
19%
|
342
|
/
|
0.35
|
200元
|
按标的收取10万元
|
2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2
|
17%
|
306
|
/
|
0.35
|
200元
|
||||
3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3
|
15%
|
270
|
/
|
0.35
|
200元
|
||||
4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4
|
13%
|
234
|
/
|
0.35
|
200元
|
||||
5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5
|
11%
|
198
|
/
|
0.35
|
200元
|
||||
6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6
|
9%
|
162
|
/
|
0.35
|
200元
|
||||
7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7
|
7%
|
126
|
/
|
0.35
|
200元
|
||||
8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8
|
5%
|
90
|
/
|
0.35
|
100元
|
||||
9
|
经济责任审计标包9
|
4%
|
72
|
/
|
0.35
|
100元
|
||||
2
|
专项审计
|
1700
|
1
|
专项审计标包1
|
24%
|
408
|
/
|
0.35
|
200元
|
按标的收取10万元
|
2
|
专项审计标包2
|
20%
|
340
|
/
|
0.35
|
200元
|
||||
3
|
专项审计标包3
|
16%
|
272
|
/
|
0.35
|
200元
|
||||
4
|
专项审计标包4
|
12%
|
204
|
/
|
0.35
|
200元
|
||||
5
|
专项审计标包5
|
10%
|
170
|
/
|
0.35
|
200元
|
||||
6
|
专项审计标包6
|
8%
|
136
|
/
|
0.35
|
200元
|
||||
7
|
专项审计标包7
|
6%
|
102
|
/
|
0.35
|
200元
|
||||
8
|
专项审计标包8
|
4%
|
68
|
/
|
0.35
|
100元
|
||||
3
|
专项检查
|
300
|
1
|
专项检查标包1
|
40%
|
120
|
/
|
0.35
|
200元
|
按标的收取1万元
|
2
|
专项检查标包2
|
30%
|
90
|
/
|
0.35
|
100元
|
||||
3
|
专项检查标包3
|
20%
|
60
|
/
|
0.35
|
100元
|
||||
4
|
专项检查标包4
|
10%
|
30
|
/
|
0.35
|
100元
|
2.3标的说明:
2.3.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报价清单。
2.3.2标的物描述:
(1)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直属供电局和直属中心机构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等,招标标包数的设置参考了有效期内的需求预测量和标包划分原则,共分为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3个标的物,分别分为9个标包、8个标包、4个标包,标包内容详见技术附件,实际项目以公司下达计划为准。
(2)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其中经济责任审计标的金额1800万元,专项审计标的金额1700万元,专项检查标的金额3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下达预算为准。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3500元/天(含税),包含一位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一位助理。(项目经理的结算价格为中标价格的2/3,助理的结算价格为中标价格的1/3)
(4)本项目有效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且投标人报价不低于其成本(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75%及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
(5)投标单位选择某个标的物投标时,应对该标的物全部标包进行投标,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的物时对9个标包进行投标,选择专项审计标的物时对8个标包进行投标,选择专项检查标的物时对4个标包进行投标。
(6)中标者不得将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7)由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投标的投标人,应以总所的名义签订框架协议及具体审计项目合同;由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投标人,应以分所的名义签订框架协议及具体审计项目合同。
2.4特别说明:为确保投标的竞争性,标的物“经济责任审计”标书的投标人等于或超过11家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标准进行评分;标的物“专项审计”标书的投标人等于或超过10家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标准进行评分;标的物“专项检查”标书的投标人等于或超过6家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标准进行评分。评分后,按综合得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当标的物符合初步评审条件的报名单位数量不满足上述条件时,该标的物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3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
4
|
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过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
5
|
由分所负责实施审计的,投标人必须是分所,不得以总所名义投标。提供的人员数量、企业业绩等信息以分所的情况为准,需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总所及分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文件。
|
6
|
分所投标的,必须为分所名下的注册会计师,现场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标书提供名单内的注册会计师。
|
7
|
报名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服务商,不得为关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8
|
非联合体投标。
|
9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10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具有实施审计项目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
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专项检查
|
2
|
拥有至少40个与投标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至少40名注册会计师的名单、简介、及其最近3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情况。
|
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
|
3
|
有能力提供至少10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审计项目。需提供至少10个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单、简介及其最近3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情况。
|
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
|
4
|
拥有至少25个与投标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至少25名注册会计师的名单、简介、及其最近3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情况。
|
专项审计
|
5
|
有能力提供至少5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审计项目。需提供至少5个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单、简介及其最近3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情况。
|
专项审计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1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03月08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招标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③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号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03月01日17时00分00秒;
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19年03月26日10时00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梁工, 020-85121716
标书费收取及确认联系人:陈工,020-85120177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平云广场B塔五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1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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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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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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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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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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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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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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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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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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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