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南院食堂用空调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19-04
三、询价项目:
1.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南院食堂用空调购置项目
2.项目明细:
标段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风冷单元式空调机组
|
RF16W
|
台
|
4
|
3.7P风冷单元式空调机组技术要求
3.1 投标人选用品牌:大金、格力、三菱(选择其中之一)
3.2 规格型号:RF16W
3.3 制冷量(W):16000
3.4 制冷功率(W):6050
3.5 制热量(W):17000
3.6 制热功率(W)5800
3.7 电辅加热输入功率(W):3500
3.8 内机噪音(dB):56
3.9 外机噪音(dB):62
3.10 循环风量(m3/h):2050
3.11 电压:380V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将空调按照招标方要求安装至郑州机务段段内指定地点。
五、验收
空调安装完成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共同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时,由中标方负责无偿更换,如中标方不能无偿更换,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质量保证期
空调整机质保6年。在质保期内,设备供应商应无偿提供设备维护和更换零部件。
七、售后服务
1.空调送到后7日内安装完毕。中标人在现场负责空调的安装与调试,并在现场使用验收。在质保期内接到招标方空调设备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4小时内响应,空调在15日内发生故障无法修复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
2.各投标人要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写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设备及线缆的供应、辅助材料(空调支架必须为优质镀锌钢板,不能因受雨淋后出现锈迹,包含根据现场情况需加装的延长连接管、线缆辅材等)、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保证每台达到使用效果,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交钥匙式承包。
3.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
空调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中标方能够履行各项质保期要求,且空调返修率不超过10%,六个月内招标方付清中标方合同全款。
九、
违约责任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交付合格空调,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追偿赔偿金,赔偿金为每延期一天赔偿合同总款的5%。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潜
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经销商(提供代理援权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及安装进行投标。必须提供空调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符合质量和质保期要求。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
应针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单价合计后形成标段总报价。且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3月04日10:0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以书面密封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7室。我们以资料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所有报价均为到段价(含增值税价格,含人工、差旅、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4.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
包括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上述报价内容壹式贰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后一并邮寄(或书面送达),邮寄封面须填写投标人全名及电话。
6.供应商必须对报价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8.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7室
邮编:450053
联系人:程工
电话:0371-68343093
技术咨询电话:68341493(马工)
十二、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