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商丘车站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商丘车站京九线外勤试风监控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SQCZ2019-011
三、购置清单及要求:具体清单见询价函《报价一览表》。
序号 |
设备 |
数量 |
1 |
摄像头 |
6台 |
2 |
无线网桥 |
6对 |
3 |
防水机柜 |
6个 |
4 |
网线 |
约150m |
5 |
电源线 |
约150m |
设备品牌要求国内一、二线品牌,质量过硬、性价比高。
四、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售后保障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供货商必须在商丘本地有特约售后维修机构,可提供7*24小时上门售后服务。
五、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商丘车站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根据商丘车站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响应时间6小时。
3.付款方式:商品安装完成试运行,双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商丘车站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账付款,无预付款。
六、报价要求:
1. 请于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12:00,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单和“询价报名表”(详见附件),密封递交或邮寄到商丘车站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生产资质证明、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截图加盖公章。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
报价人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对所有列物资进行报价,不能删除和更改表中所列物资的任何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我单位集体评议出中标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公司及时供货。
七、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单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商丘火车站东大门信息技术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0-2993932/13673700007
电子邮箱:845697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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