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长治北车站配送方式用柴油
”
采购(11901035)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长治北车站配送方式用柴油”采购(11901035)”
(二)项目内容:
(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1
.供货说明
:
1.1
.本次采购确定浮动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单位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浮动价定期结算。
1.2
.报价规则: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车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浮动价=当月执行单价。投标人所报的浮动价测算时应包含税金、运杂费、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当月执行的单价不得高于同期山西省中石化(中石油)零售价格。按经评审后浮动价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浮动价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予变更。
1.3.
本次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1.4.
中标单位根据订货通知要求发货,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配送至长治北车站管内各站点并对装载机、抑尘汽车油箱,油桶进行加注。
1.5.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以当月供货价格办理月度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1.7. 质量保证:柴油符合(国家车用柴油Ⅴ技术标准),到货要保证数量足够,柴油计量以炼油厂出库标重为准,卸货时以油表等计量工具为依据,如出现柴油标号与计量值差值大于标重千分之三,则按违约条款于下次采购时补充缺量部分或按误差比例减收总价。供货时必须出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出库单。
1.8. 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合同履约期为2019年全年;油品入库、入车前的风险包括损耗及非因使用单位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9. 验收要求:供应商供油时需提供《燃料供应单》(一式四份),使用单位现场、车间相关人员按照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签认。
1.10. 其他有求:供应商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
2
.技术要求
2.1. 柴油符合(国家车用柴油Ⅴ技术标准)。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投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的危险品运输合同)。
4.
投标人信誉良好,生产厂家、经销商及被代理的生产厂商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5.
投标人具有该物资近两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近2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6.
其它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
0371-68323368
)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807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2月11日至
2019
年02月15日
,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57000)元;包件2(51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2019年长治北车站配送方式用柴油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5.
汇款账户(优先):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3012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户:170202180900000060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入03012账户(必须加注)
注意:如果汇款采用了“汇款账户(备选)”,用途或备注栏必须填上“标书款入03012账户”
6.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
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北车站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355-5822419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371-683243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5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71-56835870
传真:0371-68323368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807室)
2019
年02月11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