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三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招标结果公示

 全球电气资源 2019-01-25 18:42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三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252

 

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1月25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01月28日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三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432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的

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资格能力条件

1

 

500-1

1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40.38

满足

满足

满足

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044.83

满足

满足

满足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43.49

满足

满足

满足

2

 

500-2

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11.33

满足

满足

满足

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2.19

满足

满足

满足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85.34

满足

满足

满足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标的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500-1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主勇

DF10520001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

周纹礼

DF14530008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王燕

DF104400088

2

500-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

周纹礼

DF14530008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王燕

DF104400088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黄光玲(变电);姚继莎(线路)

DF134500067;DF154500098

 

3、 初评被否决投标供应商名单:

4、初评否决投标原因汇总如下: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可当面递交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受实名有效投诉,查实投诉与事实不符的,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投诉电话:0851-85593333

●投诉邮箱:jjjc@gz.csg.cn

●投诉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17号

●邮编:550002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贵州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5号

●联系人:董其恒

●联系电话:0851-85597693 

 

贵州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年01月25日

 

附件:

投诉书

项目名称: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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