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郑铁办〔2016〕139号)及《新乡车务段关于印发<新乡车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车段办〔2016〕197号)等有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乡车务段安全科就2019年度安全警示室更新事故案例展板采用“定供应商、定品种规格、定价格、不定数量”的三定采购供应模式及询价方式进行,欢迎合格报价商的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19年事故案例展板更新
二、询价项目内容单
产品名称 |
产品要求 |
备注 |
事故案例展板 |
尺寸:60cm*90cm 画面材质:高清室内写真 覆膜材质:亮膜 板材:龙卡板 边框:2.5开启式铝合金边框 |
全年预计1000块左右。 |
三、供货要求及付款方式
1. 交货地点:新乡车务段管内车站
2. 交货时间:接到通知后,5日内交货。
3. 交货方式: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
4.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郑州铁路局新乡车务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潜在询价人基本条件
(一)询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 询价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过政府范围内的采购活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询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或三证合一),并在有效期内。
五、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以单块评审最低价中标。
六、报价要求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询价人,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报名(9:00—11: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589号新乡车务段508房间。
3. 获取询价文件所需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潜在询价人基本条件”中和以下清单中要求的资料文件,领取询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向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3)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4.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价文件的询价人的报价。
5.请于 2019年2月2日18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含税价)(密封)送至(或快递)新乡车务段安全科(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6. 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胶印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人民中路589号新乡车务段。
邮编:453000
联系人:吴春辉(508房间)
联系电话:0373-2123042
附件:郑州铁路局新乡车务段询价单
新乡车务段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