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终止未履约物资合同的公告
为规范物资合同执行工作,广州供电局在2018年开展历史未履约合同清理工作,针对有部分已注销法人或无法联系的供应商(见附件),物流中心于11月30日前已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供货商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发出合同终止协商告知函,为便于供应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公告如下:
一、请上述供应商在2019年2月22日前与我局联系协商办理未履约合同终止手续。
二、如若在截止日期后仍未与我局联系的,广州局将直接终止合同。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