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批房屋、场地招租
评审结果公示
各竞租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批房屋、场地招租(招租编号:南铁租【2018】10号第21-52包件)于2019年1月10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商候选人 |
21 |
铁路幼儿园 |
25 |
安福县双福木业有限公司 |
26 |
刘宗师 |
27 |
新余市丰豪联运服务有限公司 |
28 |
攸县福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9 |
新余市绵景园林苗卉有限责任公司 |
31 |
新余市思泽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34 |
江西恒成轨道技术有限公司 |
41 |
李红芳 |
42 |
朱玉平 |
43 |
彭超 |
44 |
刘其平 |
46 |
胡淑英 |
47 |
熊国华 |
48 |
胡冬根 |
49 |
熊耀临 |
22、23、24、30、32、33、35、36、37、38、39、40、45、50、51、52 |
流标 |
公示期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3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2352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