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HXN3B机车配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XJ-11812023
三、询价物资清单:(详见附件《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
.交货地点:
新乡机务段指定地点。
2.
交货时间:
现货。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核发的采购订单供货,并于订货通知7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地点。地点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3.
交货方式:
送货前同使用单位确认所需数量、规格型号、到站地点。
4.
付款方式:
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
本次采购为单批次采购,确定成交单价和成交总价。
所有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6
.成交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7
、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生产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报价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与主机厂机车产品或整机产品配套资质或技术协议或供货合同。
(4)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8.
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保期:自产品上车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特殊要求除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2)中标商在接到用户反映信息时,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免费进行更换,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9.
验收标准
(1)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验收目录范围内的投标物资交货时须附有铁路验收机构开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3)适应相应车型,符合图号、规格型号、材质要求。
(4)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和铁道行业标准(TB)
10.
其他要求:
(1)报价内容包括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生产资质证明、有效的认证报告、检验报告等。报价单提供原件,其余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1
.时间要求:
(1)于2019年1月7日17:00前,填写“询价报名表”(详见附件),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于2019年1月9日17: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信息(
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含资质文件影印件
),将
纸质报价文件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807
。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
.内容要求: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授权资质、服务承诺,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电子报价文件名命名格式(Excel电子表):“XJ-11812023报价单-
单位全称或简称”
。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
.格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电子版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
询价代理机构
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联系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 贺工0373-2121523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371-6832058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71-56835870
传真:0371-68323368
邮箱:ztjwzzdyy@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六、采购规则:
1.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
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其它: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的1.5%计算。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1询价报名表、2询价物资一览表、3询价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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