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生活段长子南公寓乘务员汽车运输业务外包”采购(ZTWZ1812018)招标二次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9-01-04 10:35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生活段长子南公寓乘务员汽车运输业务外包”采购(ZTWZ1812018)

(二)项目内容:(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1.外包期限: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2.工作地点:长子南折返段院内长子南行车公寓与长子南站之间往返。

3.行车路线:

长子南行车公寓→长子南站西头→长子南站场→长子南站西头→长子南行车公寓。

4.业务要求:运输距离单程约4.3公里(往返约8.6公里),日均每40分钟从公寓发车1趟往返循环一次。

5.工作量:根据实际乘务员乘车需求、确定接送车运行趟数,施行动态管理。

5、结算方式

5.1 结算方式采用先用车后结算,按月结算。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生活段每月对中标方安全、服务进行考核后,通知中标方开具发票数额,中标方于每月1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生活段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中标方上月长子南行车公寓乘务员接送车运输费用款项。支付可以以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进行结算。如因运输或生产计划变动调整用车时,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生活段将根据实际运行天数,据实向中标方结算接送车运输费用。

5.2 中标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投标报价以日、月、年费用报价。

5.4 投标方需按运输需要项目列出费用报价清单。(附件4:费用核算表)

6.车辆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方所提供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具有道路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各项保险齐全。

4.投标人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车辆、驾驶员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汽车司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机动车行驶证;

5.其他相关要求

(1)提供年审合格的车辆,该车辆应依法投足额保险。

(2)运输司机必须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2年内未发生过交通重大事故,遵守职业道德,值乘时统一着装,并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运输线路。

6.严格按照公寓指定的行车路线、班次、时间表运行,并做到安全、正点,遵守招标方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本。

7.保证行车安全,有定期车辆维修、保养措施和管理制度,车内必须经常清洗和更换座椅套,确保乘坐人员舒适。

8.运输方承担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人身事故、损坏等情况,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9.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和汽车胎压报警装置。

10.运输方有严格的管理组织机构,并对投入车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

11.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措施,不论任何情况下保证运输服务安全正点。

12、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对配置车辆到位,如每延期一日支付甲方月费用3‰违约金。13、中标单位对配置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进行调换。一周内调换到位,如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总月费用3‰的违约金。14、乙方接到甲方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安排运输业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履约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56865824)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10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优先):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3012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户:170202180900000060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入03012账户(必须加注)

注意:如果汇款采用了“汇款账户(备选)”,用途或备注栏必须填上“标书款入03012账户”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生活段: 张工 0371-68323589

(二)采购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56835822

传真:0371-56835824

0371-68323368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2019年1月4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3.车辆技术要求

4.外包费用核算表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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