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加快到期保证金清理的公告
各供应商:
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结合南方电网公司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要求,我公司开展2018年12月31日已到期保证金清理专项工作,经我公司反复督促,仍有个别单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质保金支付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
2018年12月31日前已发布招标结果,未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退还手续,中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项目合同扫描件方可办理退还。目前仍有部分历年招标项目中标单位因银行账户或单位名称变更无法及时退还,请相关供应商于2019年1月5日前与我公司招标业务人员联系,并提交相关支撑资料。
二、质保金
2018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且无分歧的,请相关供应商于2019年1月5日前向我公司物资结算人员提交质保金申请材料1,如存在工商变更,请同步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如有分歧,请及时与我单位人员联系协调处理分歧后,再办理质保金支付。
具体事宜请与各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1:质保金支付申请及质保金支付说明
附件2:海南电网各单位联系方式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质保金支付申请及质保金支付说明.rar
附件下载: 附件2:海南电网各单位联系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