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30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8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90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江西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70%和银行贷款30%,招标人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弹条Ⅶ型扣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含)至泉州(含)段位于闽西南地区,线路西起福建省三明市宁化,经清流、明溪、三明、永安、大田,再经泉州市德化、永春、安溪、南安等市县,终至福建省泉州市。新建线路正线全长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线路从既有京九铁路兴国站引出,经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宁都县、石城县,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接入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宁化站,正线长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2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二)、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注册成功并且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截图、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单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款开票信息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三)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公司账号,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沁园支路49号
邮编:350013
联 系 人:
电话:0591-87058011
传真:0591-870507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姚文峰
电话:0791-86217383;18000716658
传真:0791-86217383
电子邮件:CRM_YWF@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112 3101 8260 0075 044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售价(元) |
1 |
弹条Ⅶ型扣件 |
F01 |
套 |
382906 |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为弹条生产商,扣件系统按套集成供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拥有合法使用重载扣配件技术的证明文件。 (5)质量保证: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1月及以后)在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产品供货业绩(不含分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影印件)。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目前不处于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暂停投标期内(以铁路总公司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公布的信用评价信息、南昌局集团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2018年1月及以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0 |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申请单位(盖章) |
附表三 开票信息表 |
|
单位名称 |
|
请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
纳税人识别号 |
|
请与税务局认证系统信息一致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由于开票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名称:(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