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资供应商:
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结合南方电网公司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要求,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联合财务部开展逾期物资到货款和质保金清理专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物资到货款
供应商提交发票超过60天未支付的视为逾期。
请各供应商自查到货款已逾期支付的情况,按照附表格式填写逾期支付信息,于12月28日前提交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物流服务中心将协调财务部加快付款进度。
二、物资质保金
供应商提交质保金申请且经我公司核对质保期内无分歧,超过60天未支付视为逾期。
㈠已提交质保金申请部分
1.2016年12月31日前已支付到货款且质保期内无分歧的部分,请各供应商自查质保金已逾期支付的情况,按照附表格式填写逾期支付信息,于2018年12月28日前提交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物流服务中心将协调财务部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质保金清零。
2.2017年1月1日后支付到货款的,请各供应商核对质保期是否到期。对于已到期的,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质保金申请资料提交我公司物资结算人员,物流服务中心将协调财务部加快付款进度,在收到质保金申请资料后60天内完成付款。
㈡未提交质保金申请部分
1.2016年12月31日前已支付到货款且质保期内无分歧的,请相关供应商于2019年1月10日前向我公司物资结算人员提交质保金申请函,如存在工商变更,请同步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2.2017年1月1日后支付到货款的,请各供应商核对质保期是否到期。对于已到期的,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质保金申请资料提交我公司物资结算人员,物流服务中心将协调财务部加快付款进度,在收到质保金申请资料后60天内完成付款。
三、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继续完善应付款管理机制,理顺管理流程,定期梳理应付款项支付情况,细化资金安排,做好资金支付,并强化合同管理、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严防新增逾期账款。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逾期物资到货款与质保金情况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