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供电段“2019年灯具”项目定点招标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2-20 18:00

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洛阳供电段 “2019年灯具”项目定点招标采购
2.项目编号:LYGDD-201812-03
3.项目内容:

标段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防爆强光电筒
详见附件《2019灯具框架采购技术规格书
1
便携式探照灯
1
防爆头灯
1
防爆手提探照灯
1
多功能磁吸灯
1
多功能信号灯(红黄白)
1
双面警示灯(红)
1
LED棒管
1
防爆强光工作灯
1
LED道路灯
1
LED泛光灯
1
LED高顶灯
1
防振投光灯
1
LED面板灯
1

4、有关要求
(1)交货地点:洛阳供电段管内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中标后15日内。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中标不含税单价定期(每2个月,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洛阳供电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
(4)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5)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6000万。
2. 投标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
3、投标产品需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查验原件的网址。
4、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部)、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两年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季度对所售灯具巡检服务1次,并能够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提供书面承诺。
7、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8、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86路洛阳供电段材料科)报名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86号洛阳供电段材料科)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本项目的招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八、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86号
邮编:471002
联系人:黄工
电话:0379-62561303
传真:0379-62561303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材料科:杨工 0379-62561103
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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