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车务段集采办就“2019年度太焦线货车列尾装置年检、包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 “CP-III型系列列尾装置”设备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授权的服务代理商。
3.投标单位近一年内,在总公司不能有不良记录,且在郑州局集团公司及管内各站段不能有不良记录。
4.投标人服务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
技术条件:
1.
在协议期内,投标人负责太焦线货车列尾装置的年检和包修服务:根据总公司和局集团公司规定,检测并出具列尾主机、主机检测台2019年设备合格证;太焦线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的修复、维修费用。服务费用投标人明确包干上限,一次包死,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做调整,费用包含:列尾主机和列尾主机检测台的年检费用;包修设备清单中所有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损坏时,设备的修复、维修费用。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修复费用双方协商另计,但不得高于成本价。
2.投标人年检和维修后的货车列尾装置,满足TB/T 2973《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符合CRCC认证要求。
3.协议期内,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货车列尾装置进行修复或更换用的备用整机和备用配件;协议期内,投标人承担设备、备件的单程运输费用;协议期内,更换下的故障设备和配件产权交于投标人;协议期满,未使用的备用整机和备用配件交还投标人,已使用的备用整机和备用配件产权属于焦作车务段。
4.在协议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后续升级版本。对甲方提出的设备改进意见及时回应。
5.在协议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作业指导。
6.在协议期内,发生行车设备故障时,投标人免费修复列尾装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认定投标人有过错时,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7.在协议期内,发生行车设备事故时,投标人免费修复列尾装置;中国铁路总公司认定投标人有过错时,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8.包修设备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列尾主机
|
CP—3
|
台
|
239
|
2
|
输码器
|
CP-3II
|
台
|
70
|
3
|
确认仪
|
GP3688
|
套
|
70
|
4
|
司机控制盒
|
CP—3II
|
套
|
6
|
5
|
四路锂电池充电器
|
FL-4LD
|
台
|
50
|
6
|
司机控制盒便携检测仪
|
GP3688
|
台
|
6
|
7
|
黑匣子数据采集器
|
CP—3II
|
台
|
13
|
8
|
黑匣子数据记录分析系统
|
CP—3II
|
台
|
13
|
9
|
列尾专用中继器
|
GP3688
|
台
|
15
|
10
|
司机控制盒数据分析系统
|
CP-3II
|
台
|
6
|
11
|
功率计
|
CP-3II
|
台
|
7
|
12
|
便携式列尾控制仪
|
GP3688
|
台
|
6
|
13
|
司机控制盒检测台
|
CP—3II
|
台
|
2
|
14
|
主机数据采集器
|
CP—3II
|
台
|
14
|
15
|
无线电综合测试仪
|
Agilcnt E6381A
|
台
|
1
|
16
|
场强仪
|
Protek 3200
|
台
|
2
|
17
|
建联设备
|
CP—3
|
台
|
5
|
18
|
列尾主机检测台
|
台
|
10
|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3日报名(8:30~11:30,14:3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集采办。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必须在焦作车务段集采办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集采办
地址:焦作市车站街18号
邮编:454100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91-256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