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前工程第四批次建管甲供物资(混凝土支承块、橡胶套靴(含微孔橡胶垫板)、重载Ⅶ型扣件)招标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2-10 16:51

编号: TZJ181056 -01WZ-02WZ -03WZ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89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 混凝土支承块、橡胶套靴(含微孔橡胶垫板)、重载 型扣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地处浙江省宁波市,线路经过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支线大禊站(含)~穿山港站~中宅站,线路长30.37公里;既有北仑支线电气化宁波东站(不含)~北仑站(含),线路长30.09公里;北环线至北仑支线联络线长1.22公里。本项目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件,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部分混凝土支承块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1.2 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 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2 月1日以来混凝土支承块在重载或客货共线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影印件);
1.5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2.1 混凝土支承块
(1)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2015年12 月1日以来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总科技[2016]214号文或《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内弹性支承块式无砟轨道用部件暂行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TJ/GW 152-2016)出具的招标物资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必须拥有合法使用混凝土支承块技术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橡胶套靴(含微孔橡胶垫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1.2 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 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2 月1日以来橡胶套靴及微孔橡胶垫板在重载或客货共线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1.5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2.1 橡胶套靴(含微孔橡胶垫板)
(1)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2015年12 月1日以来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总科技[2016]214号文或《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内弹性支承块式无砟轨道用部件暂行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TJ/GW 152-2016)出具的招标物资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必须拥有合法使用橡胶套靴(含微孔橡胶垫板)技术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重载Ⅶ型扣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1.2 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 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2 月1日以来高速铁路或重载铁路扣件系统集成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影印件)及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对所投产品使用质量评价的用户证明。
1.5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2.1 重载Ⅶ型扣件
(1)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2 月1日以来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30t轴重重载铁路弹条Ⅶ型扣件》(Q/CR481-2015)标准出具的招标物资重载铁路弹条扣配件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拥有合法使用重载扣配件技术的证明文件。
(3)扣件系统按套集成供货。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到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710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向导-业务向导-业务受理-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 根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时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其他
无。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
联系人:杨志龙
电话:0574-55661854
传真:0574-55661854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治国
电话:16657170817
传真:0574-5566184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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