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评审结果公示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2-06 18:03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评审结果公示

(招商编号:南铁商招【2018】11号第1-24包件)

各竞商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招商编号:南铁商招【2018】11号)(第1-24包件)于2018年12月6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招商、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中商候选人

1

三明市宏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

厦门鸿亭餐饮有限公司

4

龙岩市恒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5

长汀县兴铁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8

长汀县兴铁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9

龙岩市恒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13

福建铁联贸易有限公司

14

南平市祥寿茶籽科技有限公司

16

福建铁联贸易有限公司

17

龙岩市恒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1

永安菲宇贸易有限公司

24

三明市宏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3、6、7、10、11、12、15、18、19、20、22、23

流标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9日。在公示期间,所有竞商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2352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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