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铁路信号电源屏模块”采购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注: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 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1.2 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按总价确定供货单位。数量为预估值,按实际需求供应,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3 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1.4 中标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接收采购订单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1.5 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保证物资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自上道之日起5年(详见技术规格书),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详见技术规格书)。使用过程中非人为(自然灾害)损坏,厂家应无偿提供替代产品,并承担相应后果及损失。
1.6 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8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1.9 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装箱单等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2、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详见附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投标人须具有铁路信号电源屏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出具该机构有效的联系方式可供查询。
4.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客专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5.必须在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68320871)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4000)元;包件2(7000)元;包件3(8000)元;包件4(10000)元;包件5(1000)元;包件6(20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优先):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3012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户:170202180900000060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入03012账户(必须加注)
注意:如果汇款采用了“汇款账户(备选)”,用途或备注栏必须填上“标书款 入03012账户”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电务段田工:0371-6832538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电务段贾工:0379-6272174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于工:0373-2124765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寇工
联系电话:0371-6832062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8324921
传真:0371-68320871
0371-68323368
2018年12月5日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技术规格书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