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目录电价 湖北十堰7家单位被曝光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2-04 11:57

  11月29日,市物价局发布第四批未执行 目录电价单位名单,一批单位公开被曝光。
 
  本次被公开曝光的单位有7家,分别是十堰泽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市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飞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翰林世家小区管理处、十堰市泓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金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风明珠盛世管理处、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一厂、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物业部。
 
  同时,一批单位因执行目录电价及时到位,被通报表扬,分别是十堰和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东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风泵业有限公司、十堰合盛源经贸有限公司、十堰市中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月初,市物价局发布消息,湖北省商业用电再次降价,由0.8251元/千瓦时降为0.783元/千瓦时。市物价局当时重申,此次降价后,十堰市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服务主体等要严格执行0.783元/千瓦时的目录电价标准,绝不允许不执行降价政策,变相提高终端用户用电负担。
 
  电价调整是坚决落实国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至于用户用电时总用户电表和商户分表之间存在的线变损耗事实产生的费用,可据实纳入物业收费范围,其收费方式和标准应按物业收费的相关规定由服务主体同用户协商确定,不得以提高目录电价标准的方式向用户捆绑收取。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目录电价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后将定期发布“红黑榜”。对曝光后拒不整改的单位,市物价局将依法查处。

来源:国际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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