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11811062)招标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1-29 16:1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11811062)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1.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工作地点:郑州火车站西广场与金水区杨金路徐庄村东侧郑州动车段之间往返。

3.行车路线

西广场发车:

西广场——中原路——人民路——金水路——中州大道——杨金路——郑州动车段

郑州动车段发车:

郑州动车段——中州大道——未来路——金水路——紫荆山(停靠)——人民路——中原路——西广场

4.工作量:根据实际职工乘车需求,确定班车数量,施行动态管理。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采用先用车后结算,按月结算。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每月对中标方安全、服务进行考核后,通知中标方开具发票数额,中标方于每月1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中标方上月通勤车运输费用款项。支付可以以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进行结算。

如因运输或生产计划变动调整用车时,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将根据实际运行天数,据实向中标方结算班车运输费用。

6.车辆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经工商部门核准,服务事项在其经营范围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自2017年以来投标方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质量问题记录和不良反映的书面声明。

5.投标方须满足以下诚信条件:投标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方高管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投标方未被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黑名单”。

6.投标方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资质齐全,具备符合职工通勤车服务要求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客运)、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手续齐全,具有交通强制险、承运人险,具有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内人员险等必要险种,并在当地交通管理局备案,车辆具备行驶证、运营证。车辆停放地点:郑州火车站西广场附近(提供相关可停车依据)。

7.中标方需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指定的行车路线、班次、时间表运行,并做到准时、准点。

8.中标方需安排拥有合法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职工通勤车接送任务。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和酒后驾驶,严格按照规定线路接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接送线路,不得在中途随意上下。

9.中标方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车辆运行状态良好,承担驾驶员工资、劳保及相关费用;承担车辆燃油费、车辆养护费、车辆维修等一切费用。

10.中标方负责车辆的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保持车内外整洁。

11.如在上下车和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中标方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和责任。所使用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违章违纪和第三方损失等事项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2.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每月对中标方车辆及驾驶员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有权书面通知中标方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68320871)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34000)元;包件2(39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优先):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3012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户:170202180900000060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入03012账户(必须加注)

注意:如果汇款采用了“汇款账户(备选)”,用途或备注栏必须填上“标书款入03012账户”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郭工 0371-56935860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371-6832433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8324091

传真:0371-68320871

0371-68323368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3.车辆技术要求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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