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招标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1-28 15:18

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项目编号:0002200000042467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交能〔2017〕11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

2.2建设规模

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架空线路部分:

220千伏牛山(泡步)至百合送电线路工程:本工程新建线路起于220kV牛山(泡步)站220kV出线构架,止于220kV 百合站220kV进线构架,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长2×43.733km,全线按双回线路架设。由于220kV百合站出线间隔调整,改造220kV恩百线长1×0.504km,按双回路设计,本期挂单边导线;调整恩百线#82塔-新建NB1段导、地线弧垂长度1×0.187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双分裂2×JL/LB1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600mm。新建段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变电站两端进线构架档各加挂1根JLB40-150铝包钢绞线作分流地线。恩百线改造段导线采用双分裂2×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400mm。地线新架设1根JLB40-150铝包钢绞线,另外1根地线利用原有36芯OPGW光缆恢复架设。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1、220kV牛山(泡步)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180MVA,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6回,10kV出线20回,10kV无功补偿装置电容器组2×4×8016kvar,10kV无功补偿并联电抗器2×1×8000kVar;最终规模建设主变压器4×180MVA,220kV出线6回,110kV出线14回,10kV出线30回,10kV无功补偿装置电容器组4×4×8016kvar,10kV无功补偿并联电抗器4×1×8000kVar;

2、220kV百合变电站扩建出线间隔工程:新建220kV架空出线间隔2个;

3、220kV阁安变电站扩建出线间隔工程:新建220kV架空出线间隔2个;

4、110kV高头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将110kV隆高线、台高线间隔改接至220kV牛山(泡步)站,相关配套保护改造工程;

5、110kV横湖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将110kV塔湖线、斗湖线间隔改接至220kV牛山(泡步)站,相关配套保护改造工程;

6、110kV端芬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将110kV斗端线间隔改接至220kV牛山(泡步)站,相关配套保护改造工程。

※架空线路部分:

1、220kV牛山(泡步)至阁安送电线路工程:本工程新建线路起于220kV牛山(泡步)站220kV出线构架,止于220kV 阁安站220kV进线构架,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长2×38.841km,全线按双回线路架设。新建线路导线采用双分裂2×JL/LB1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600mm。新建段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变电站两端进线构架档各加挂1根JLB40-150铝包钢绞线作分流地线。

2、110kV隆高线解口入牛山(泡步)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5.155km(其中双回路长2×4.919km,单回路长1×0.126km+1×0.11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1×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双回路段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采用1根24芯OPGW光缆和1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拆除原隆高线#97耐张塔1基,拆除单回路导、地线长约0.1km。调整原隆高线#95塔至新建L18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0.485km,调整新建L17塔至原隆高线#99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0.435km。拆除及调整弧垂段导线型号为LGJ-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1根LBGJ-75-40AC铝包钢绞线和1根24芯OPGW复合光缆。

3、110kV台高线解口入牛山(泡步)线路并改接110kV塔湖线、110kV台高线线路工程:110kV台高线解口入220kV牛山(泡步)站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7.668km(其中双回路长2×6.899km,单回路长1×0.607km+1×0.162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1×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双回路段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采用1根24芯OPGW光缆和1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因现有台高线#72直线塔不满足使用要求,本期将直线塔改造为耐张塔T28。拆除原台高线#72、#75、#76直线塔,总计3基,拆除单回路导、地线长约0.6 km。调整新建T27塔至T28塔、T28塔至原台高线#69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1.227km+1×0.954km。拆除及调整弧垂段导线型号为LGJ-240/4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1根GJ-50钢绞线和1根24芯OPGW复合光缆。110kV台高线解口入220kV牛山(泡步)站线路:本工程在台山碧桂园茶山顶,将110kV塔湖线#14与110kV台高线#45在相邻交叉口处改接跳通: 110kV塔湖线(横湖站侧)与110kV台高线(高头站侧)接通,110kV塔湖线(塔山站侧)与110kV台高线(台山站侧)接通。形成110千伏牛湖甲线和110千伏台塔乙线。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1×0.436 km (TG1-TG2-TG3段)+1×0.326km(TH1-TG3-TH2段)。通过核算台高线#44、#52及塔湖线#15直线塔塔头电气校验,本期更换台高线#44、#52及塔湖线#15直线塔导线悬垂串为双联玻璃串,同时对及塔湖线#15直线塔塔身加高3米底座,并恢复左边绿化。拆除塔湖线#13、#14塔,,拆除单回路直线塔1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台高线#45、#46塔,拆除单回路直线塔1基,单回路耐张塔1基;拆除导地线长度约1×0.47 km +1×0.33km。调整原台高线#53至新建TG1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2.299 km,调整新建TG3至原塔湖线#17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0.934 km;调整原塔湖线#10至新建TH1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1.204 km,调整新建TH2至原台高线#42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0.911 km;新建导线均采用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1根24芯OPGW复合光缆。110kV塔湖线原有导线型号为LGJ-240/4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1根24芯OPGW光缆和1根GJ-50钢绞线。

4、110kV斗湖线解口入牛山(泡步)线路并改接110kV斗端线线、110kV斗湖线线路工程:110kV斗湖线解口入220kV牛山(泡步)站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2.45km(其中双回路长2×2.48km,单回路长1×0.13km+1×0.135km)。拆除原斗湖线#43直线塔1基,拆除单回路导、地线长约0.1㎞。调整原斗湖线#36塔至新建D11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1.802km,调整新建D10塔至原斗湖线#44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0.127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1×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双回路段地线采用2根36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采用1根36芯OPGW光缆和1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拆除及调整弧垂段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1根GJ-50钢绞线和1根36芯OPGW复合光缆。110kV斗湖线与110kV斗端线改接跳通线路:本工程在110kV斗山站外将110kV斗端线#4塔大号侧(端芬站方向)线路与110kV斗湖线#4塔大号侧(横湖站方向)线路接通,形成110千伏牛端线;新建DH1-DH2单回线路路径长1×0.234 km。拆除原斗湖线#1、#2、#3、#4塔,拆除直线塔2基,终端塔1基,耐张塔1基;拆除单回路导、地线长度约1.15 km。调整新建DH2塔至原斗湖线#11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1.547km,调整新建DH1塔至原斗端线#9塔段导、地线弧垂长1×1.361 km 。新建线路段导线采用1×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右侧地线新建1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左侧地线利用原斗湖线OPGW光缆重新架设至新建DH1塔与斗端线ADSS接续。110kV斗湖线拆除及调整弧垂段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1根GJ-50钢绞线和1根36芯OPGW复合光缆。110kV斗端线原有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2根GJ-50钢绞线。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5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标段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38290

4022.20

500

100000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江门220千伏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9610.85

500

200000

合计

38290

13633.05

 

 

备注: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1   28 17  00  00 秒至 2018   12  517  00  00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5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黎工  020-85120177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31116993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  11   28   17   00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18   12  21  09   00  00 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肖工

联系人:庄工

电话:0750-3261130

电话:020-85125287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281、020-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  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   11 28

 

 


附件下载: 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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