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车务段数据采集仪公开询价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1-26 19:07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数据采集仪购置

二、项目编号:LYCWD20181105

三、询价物资

华德安ZCS-HDAQ1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数量 11台

四、有关要求

1.交货地点:洛阳车务段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3.安装要求:按车务段要求安装

4、付款方式: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规定付款。

五、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

3、报价人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供应商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集团公司黑名单内。

六、报价要求

1、请于2018年11月30日18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含运杂费、安装所需配件等安装费),密封送达或特快专递(封皮标明项目名称)至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综合分析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3、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以及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等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胶装成书本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需在询价结果公示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洛阳车务段综合分析室复核。

4、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生产厂家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5、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价格组成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七、采购规则

1.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在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发布结果公示和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八、投标报名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46号院洛阳车务段综合分析室

邮编:471000

收件人:陈工

电话:0379-6256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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