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批房屋、场地招租
评审结果公示
各竞租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批房屋、场地招租(招租编号:南铁租【2018】9号第1-28包件)于2018年11月23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商候选人 |
1 |
厦门市桥兴工贸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家福达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3 |
福建省家福达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5 |
三明市三元区白沙街道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
6 |
陈永富 |
7 |
陈永富 |
12 |
宜春市金明海贸易有限公司 |
13 |
月湖区爱贝一站式服务中心 |
14 |
南昌市五斗粮餐饮有限公司 |
15 |
厦门觅陶令科技有限公司 |
18 |
何立峰 |
19 |
应淑萍 |
20 |
胡萌 |
21 |
谢淑建 |
22 |
厦门简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3 |
张根秀 |
24 |
高卫东 |
25 |
福建省戴鹭商贸有限公司 |
27 |
江西施氏物流有限公司 |
4、8、9、10、11、16、17、26、28 |
流标 |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2706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