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北站人脸识别考勤系统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硬件安装调试到位;软件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完毕,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30天。
三、交货方式:发货并将考勤机(网络、电源及走线)安装到郑州北站机关及站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五日之内供货商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站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查);
5、投标企业简介;
6、投标人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资质证书需要有效期内),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作废标。
7、制造商资格证明;
8、报价表:包括产品费(软件产品费和设备产品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所有费用;
9、设备配置清单、品牌、技术指标;
10、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与措施;
11、验收方案。
12、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信用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为准。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另需提供原件备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正本中体现,否则,其投标无效。
七、 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内容应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次投标报价包括所报产品本身价格、各项税金、运输费用、安装和后期维护费用等,签订合同时列入合同价款。报价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详实的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
5、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开标后价格不得更改;
八、其他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招标人采用综合评标法,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九、勘察时间:若有意进行实地勘察,与车站联系人商议时间。联系人:李工:18538223616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17点3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44号郑州北站信息技术科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44号。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371-68341292
邮编:450053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站
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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