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小型检测设备招标再公告
2.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8)-214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智能轨道检测仪 6台
第二标段:负载均衡器 1套
第三标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 7台
第四标段:智能轨道检查仪 1台(高铁段1台)
第五标段:锁定轨温测试仪 1套(高铁段1套)
第六标段:轨道长波检查仪 1台(新长1台)
4.质量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第一标段:智能轨道检测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公司、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通过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以上级科技成果验收、计量器具认证或审查、质量检测,能够提供证书、出具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口产品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负载均衡器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或通过铁路局级以上科技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科技验收,通过铁路总公司组织的试用评审,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铁路局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同时提供外文和中文翻译版。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智能轨道检查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许可和认证:通过铁路集团公司或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验收。
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锁定轨温测试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产品须通过集团公司及以上级科技验收、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同时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六标段:轨道长波检查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产品须通过集团公司及以上级科技验收、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同时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308室(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结算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
投标人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见后)。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银行汇款电子回执、企业开票信息。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上海铁路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请投标人在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ZCGZS.95306.cn)进行注册。推荐中标单位在完成注册后由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1228220,51222768传真:021-51223659
十、招标机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
邮编:200071
投标联系电话:021-51228220传真:021-51223659
开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021-5123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