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小型养修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2.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8)-213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轨道检查仪 0级 10台(工务处8台、高铁段2台)
第二标段:高精度道岔垂磨机 进口 8台
第三标段:铝热焊成套设备 德铝 6套
第四标段:双面电子平直测量仪进口 14台(工务处10台、高铁段4台)
第五标段:液压线路捣固机 16套
第六标段:液压道岔捣固机 75组
第七标段:螺栓除锈涂油成套设备 75套
第八标段:电动组合工具(锂电)进口 75套
第九标段:钢轨减磨设备 36套(工务处26套,高铁段10套)
第十标段:便携式内燃螺栓扳手 单头 85台
第十一标段: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 38套(工务处32套,上海4套,蚌埠2套)
第十二标段:高精度道岔侧磨机 进口 8台
第十三标段:铝热焊成套设备 法铝 4套
第十四标段:板结道床捣固镐进口 165台(工务处85台、杭州40台、蚌埠40台)
第十五标段:内燃起道机 门式 3套
第十六标段:道岔换铺成套设备 5套
第十七标段:内燃道岔打磨机 20套
第十八标段:液压马达式渣浆泵进口 12套
第十九标段:锂电式液压螺帽切除机 34套
第二十标段:车载式晃车仪 30台
第二十一标段:打磨成套设备 进口 1套(高铁段1套)
4.质量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第一标段:轨道检查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证或技术审查,并提供证书及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高精度道岔垂磨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通过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能够出具检测报告(提供原件),须通过欧盟CE认证(符合欧盟EC认证指令并提供有效证明,产品铭牌标注CE标识)。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铝热焊成套设备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公司、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主要焊接设备须德国施密特公司产品,适用于德铝焊剂焊接。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双面电子平直测量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取得国外制造厂(或国外独资企业)一级授权。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液压线路捣固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六标段:液压道岔捣固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七标段:螺栓除锈涂油成套设备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上海局集团公司或以上级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提供相应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证书,提供验收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八标段:电动组合工具(锂电)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能够出具检测报告(提供原件),提供进口报关单。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九标段:钢轨减磨设备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上海局集团公司或以上级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提供相应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证书,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或路内局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标段:便携式内燃螺栓扳手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科技评审(验收、鉴定),能够提供相应的评审(验收、鉴定)证书(文件或报告)及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一标段: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上海局集团公司或以上级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提供相应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证书,提供验收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二标段:高精度道岔侧磨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通过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测,能够出具检测报告(提供原件),须通过欧盟CE认证(符合欧盟EC认证指令并提供有效证明,产品铭牌标注CE标识)。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三标段:铝热焊成套设备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公司、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主要焊接设备须法国瑞泰潘得路公司产品,适用于法铝焊剂焊接。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四标段:板结道床捣固镐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通过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能够出具检测报告(提供原件),须通过欧盟CE认证(符合欧盟EC认证指令并提供有效证明,产品铭牌标注CE标识)。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五标段:内燃起道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六标段:道岔换铺成套设备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须通过上海局集团公司及以上科技验收或质量验收(评审、鉴定)证书,在局内有半年以上的连续试用记录。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七标段:内燃道岔打磨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八标段:液压马达式渣浆泵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取得国外生产厂(或国外独资企业)一级授权。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十九标段:锂电式液压螺帽切除机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机构)一级授权,油泵须通过CE认证。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二十标段:车载式晃车仪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或通过铁路局级以上科技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国内生产制造商已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二十一标段:打磨成套设备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代理商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驻国内公司、机构)一级授权,投标产品通过铁路局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能够出具检测报告(提供原件),须通过欧盟CE认证(符合欧盟EC认证指令并提供有效证明,产品铭牌标注CE标识)。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铁路局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原章)及法人签字,外文资料应同时提供外文和中文翻译版。
9、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308室(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结算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
投标人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见后)。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银行汇款电子回执、企业开票信息。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上海铁路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请投标人在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ZCGZS.95306.cn)进行注册。推荐中标单位在完成注册后由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1228220,51222768传真:021-51223659
十、招标机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
邮编:200071
投标联系电话:021-51228220传真:021-51223659
开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021-5123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