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车站保洁业务外包招标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段招﹝2018﹞94号)
各投标人:
现对福州车站保洁业务外包招标资格条款中业绩要求内容澄清如下:
原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参加投标的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信誉证明和财务报表),熟悉铁路客运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具备铁路车站保洁的能力,具有两年铁路车站保洁服务工作经验,具有上年度承接的铁路车站保洁业务业绩不得少于6000万元的业绩(以合同依据)。
变更为:
3、参加投标的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信誉证明和财务报表),熟悉铁路客运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具备铁路车站保洁的能力,具有两年铁路车站保洁服务工作经验,具有上年度承接的保洁业务业绩不得少于6000万元的业绩(以合同依据)。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车站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