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0-25 19:20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

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由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第一次招标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启动该项目第二次招标工作。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1492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招标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建立智能化和集约化的计量物资管理体系,实现基于自动装卸货模式下的计量物资、周转箱、栈板统一配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特组织本次招标。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第三方物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量物资(含业务样品)的配送、周转箱和栈板的回收、车辆待命服务、物资装卸、搬运、摆放等。运输范围覆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全部辖区。

2.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做出相应处理,潜在投标人投标则视为知悉并同意招标人的下述安排,且愿意遵守: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拒绝订立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按照《中国南网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现前述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出现拒绝履行合同、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国南网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内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将该中标人承担的份额转由其他中标人承担,其他中标人有责任承担相应增加的份额,相关内容通过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第三方物流服务要求,并全部放弃中标资格,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投标保证金()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A区)

0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A区)

1700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00

100000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B区)

0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B区)

1500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00

100000

2.4标的说明:

1.本项目按区域划分标的,其中A区指配送目的地为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东莞市、汕尾市、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梅州市、河源市、韶关市。B区指配送目的地为佛山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茂名市、湛江市、阳江市、云浮市、肇庆市、清远市。

2.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上述概算金额、标包预测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标的物描述:详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技术条件书》。

4.如供应商曾参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采购编号:0002200000041492)第一次投标,并已递交标书费和保证金的,只需将上次汇款凭证上传至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2019年至2020年第三方物流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的缴纳界面,以做凭证,不需再重新递交标书费和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同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投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当日最高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当日最高价)折算,投标人满足任意一个节点控制方式这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中国银行官网外汇牌价截图。

4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过程中曾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

若在南方电网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恢复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版),作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证明材料。

7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

投标人必须具备核定载质量或准牵引总质量3吨及以上的自有运输车辆、吊车(含随车吊)20辆及以上,并提供车辆行驶证作为证明。

11

投标人2015年至2017年平均每年运输物流营业收入须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发票,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应具备24小时不间断配送能力,遇到紧急条件下,投标人应接到配送通知1小时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中国广东省范围内)。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251700分00秒2018年111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招标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号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102517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111509时30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5125348

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陈工020-85120177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平云广场B塔五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1025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XXXX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下载: 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docx
附件下载: 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docx
附件下载: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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