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第二批卧具采购
(二)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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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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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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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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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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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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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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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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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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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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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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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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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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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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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座椅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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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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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4100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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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车座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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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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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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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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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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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客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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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批次采购,接到订单45天内完成制作并送达至指定送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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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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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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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座椅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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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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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41000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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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车座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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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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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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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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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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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客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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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批次采购,接到订单45天内完成制作并送达至指定送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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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1
、
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
.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郑州客运段指定地点。各包件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
.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及中标总价。
3.
本次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4.
中标供应商根据订货通知要求,在接到订单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并送达至指定送货地点。
5
.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7.
中标人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施工或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8.
质保要求:
8.1
质保期为两年,结算时按总货款3%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未发现采购项目质量问题时付余款。
8.2
使用单位发现采购项目物品的质量、规格等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提出异议时,中标人需在48小时内给予响应,对问题物品进行免费更换。
8.3
在质保期内,招标物品出现破损、开线、起球、起毛、掉色、缩水大于规定尺寸等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更换符合使用单位要求的产品。
9.
其他要求:
9.1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采用电汇方式至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按不少于投标总价1.5%(计算),但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总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非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结束且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单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办理无息投标保证金退款(由银行转账)手续。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补缴。
9.2
开标现场,需投标厂商提供样品。
9.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文件要求,包件中一等座椅套、二等座椅套物资的使用年限为2年、清洗周期为180天。根据该项要求,在使用年限内,中标人需负责一等座椅套、二等座椅套两项物资的首次安装及定期更换时的装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①首次安装工作,按照招标方使用要求,招标方将提前10—12小时通知中标方,说明工作时间及工作量,中标方在接到安装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保证在3小时内完成座椅套装卸工作;②定期对座椅套更换时的装卸工作,应在首次安装日期起至180天周期到期后,中标方与使用方取得联系,约定座椅套装卸的具体时间,并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在3小时内完成座椅套装卸工作。(注:1.熟练工每个座椅套装卸时间约为5分钟;2.短编列车根据车型不同每列546个座位或613个座位,长编列车每列1048个座位;3.遇有突发情况、临时任务时,中标方需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完成所有工作。)
2
、技术要求
(一)技术指标要求
1.1
一等座椅套:色织阻燃面料:成份:100%聚酯纤维;纱线线密度:经线≥320D,纬线≥660D;密度:经向≥90根/英寸,纬向≥40根/英寸;克重≥285克,水洗尺寸变化率≤1.5%;耐皂洗色牢度:4-5级;PH值:5-8;甲醛含量:0;异味:无;面料阻燃性要求:损毁长度:经向≤60mm;纬向≤70 mm;续燃时间:经向≤5s,纬向≤5s;阴燃时间:经向≤3s,纬向≤3s;面料为阻燃纱线,经后整理达到阻燃效果的面料,应具有长久阻燃性能;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中的C类标准要求,工艺要求:严格按照实际车体尺寸比量制作,座垫与靠被套采用分离式设计制作,座垫及侧缝均加有优质粘扣加以固定,套脱方便,使座套与座背套更加附帖,把手部分、顶部及背部挖洞采用专用机包裹切口,整齐平顺,外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中优等品要求。根据实际车型的规格尺寸定制。
1.2
二等座椅套:色织阻燃提花面料:成份:100%聚酯纤维,纱线线密度:经线≥190D,纬线≥1200D。密度:经向≥160根/英寸,纬向≥40根/英寸;克重≥400克;水洗尺寸变化率≤1.5%;耐皂洗色牢度:4-5级;PH值:5-8;甲醛含量:0;异味:无;面料阻燃性要求:损毁长度:经向≤95mm,纬向≤70 mm;续燃时间:经向≤10s,纬向≤10s;阴燃时间:经向≤3s,纬向≤3s;面料为阻燃纱线,经后整理达到阻燃效果的面料,应具有长久阻燃性能;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中的C类标准要求;工艺要求:严格按照实际车体尺寸比量制作,座垫与靠被套采用分离式设计制作,座垫及侧缝均加有优质粘扣加以固定,套脱方便,使座套与座背套更加附帖,把手部分、顶部及背部挖洞采用专用机包裹切口,整齐平顺,外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中优等品要求。根据实际车型的规格尺寸定制。
(二)性能指标要求
2.1
招标项目中各项物品根据车型定制,尺寸略有变化,需厂家实量。座椅套用品应具有延续性,以备各车次间调剂使用,各种座椅套所选款式、颜色、图案必须与我段现用产品一致(参考的款式、颜色、图案见附件图片)。
2.2
“技术指标要求”中提供的尺寸为参考尺寸,实际尺寸根据车型不同以实际测量为准。
2.3
开标现场需投标厂商提供样品。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
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
3.
要求生产商具有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生产、经营范围及竣工案例,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售后服务。
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所有使用面料(同类面料可提供一种)的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并出具该机构有效的联系方式可供查询。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
5.
投标人送货时须提供送货产品该批次由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检验项目同技术指标要求)。如检验报告项目、批次等与送货产品不符,检验项目缺少,存在偏差等,均采取退货处理。并按评标当天评选的顺位顺序,选定第二顺位拟中标人为中标厂商。
6.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7.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是成熟产品,须具有该投标产品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8.
其它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
0371-68320871
)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
2018
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110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优先):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3012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户:170202180900000060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入03012账户(必须加注)
注意:如果汇款采用了“汇款账户(备选)”,用途或备注栏必须填上“标书款入03012账户”
6.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
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郑工
联系电话:0371-68350813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371-683243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邢工
电话:0371-68324921
传真:0371-68320871
2018
年10月25日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