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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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供电局2018年信息机房基础环境隐患提升保障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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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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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0000004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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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标办法初评要素表第4条
4.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对应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各单项的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对应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投标总报价小于对应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80%-90%(根据方案确定取值),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的。各单项的投标报价小于对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80%-90%(根据方案确定取值),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的(如有)。
变更为如下:
4.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对应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报价小于对应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包含85%),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的;予以否决投标。
特此澄清
贵州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