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等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0-19 15:29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海口、三亚重要交通

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等项目(三次招标)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等项目(三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等项目(三次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37816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宣传文化部2018年专项费用预算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

中标比例

备注

1

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

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

1-1

180

180

1

100%

 

2

市县LED屏幕租赁

市县LED屏幕租赁

2-1

120

120

1

100%

 

注:

1.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标的:在海口市、三亚市主要路段分别租赁一块广告牌专门发布南方电网宣传标语租期为三年每年签一次合同。广告牌样式及规格等要求:双面单立柱广告牌大于等于18M*6M;广告牌带有光源亮灯时间为19:00-23:00。租赁费用含电费、画面制作更换费用(一年1-3次)、维护等费用。 2.市县LED屏幕租赁标的:在海南18个市县(除三沙市)各租赁一个LED屏幕投放南方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相关宣传图片、视频、活动报道、公告等品牌形象宣传内容租期为三年,每年签一次合同。每个屏幕日均播放150次以上每次播放时间15秒以上。租赁费用含电费、制作、设计、维护等费用。

3.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报价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1)营业范围必须具有广告发布、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案例并提供相应案例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市县LED屏幕租赁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211700分00秒2018年102617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898-653179750898-65208522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系统不定期更新,详见系统页面下方客服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包出售,每个标包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为500 元,招标文件一旦发售,工本费不予退还。

2)潜在投标人通过电汇方式支付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单附言:投标单位全称和招标项目简称。如附言字数限制允许,可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转入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账号: 265028906206

行号: 104641003019

3)请潜在投标人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如因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

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发票领取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过渡期内需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签章形式除外)则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02117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111410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1149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11141030分00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收标大厅。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招标公告5.2”要求提供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

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98-65208522/65317284(法定节假日除外)

8.  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举报电话:0898- 65334990

 

 

                                                        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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