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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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水泥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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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LYGWDCLK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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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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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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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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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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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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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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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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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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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42.5
袋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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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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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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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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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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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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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42.5
袋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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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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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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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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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洛阳工务段指定施工地点(具体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各包件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本次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4)中标供应商根据使用单位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最晚5日内送达订货通知要求地点(站段急用料要求当日送达指定地点)。
(5)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洛阳工务段按照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7)中标人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施工或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8)产品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及与投标承诺不符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5.
(1)质量保证期:送货之日起1年。
(2)水泥技术标准要符合国标的技术参数GB/T175-2007。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授权文件,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
3、投标厂家的产品近三年在铁路上无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无发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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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其供应产品不在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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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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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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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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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洛阳市老城区古仓街41号洛阳工务段材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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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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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并及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单位全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南洛阳铁路支行
账号:1705 2226 0902 1091 156-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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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 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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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祥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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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祥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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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古仓街
号
联系人:靳工
联系电话:0379-62723535
传真:0379-62721285
邮编:471000
技术咨询:洛阳工务段桥隧技术科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379-62721535
郑州铁路局洛阳工务段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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