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18-2019年度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涉路安全技术评价(招标编号: 0002200000040374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广州供电局2018-2019年度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涉路安全技术评价”(招标编号:0002200000040374)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请投标人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附件1:澄清修改内容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 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20-86889608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 6 号 5 楼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 13503015404 020-86157045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谢建鑫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澄清修改内容
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8号)要求,本项目专项资格条款要求的“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为公路”相关资格证书在有效延续期内已不再换发新证,但咨询单位可依据原证书和该公告从事本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同时,各级工程咨询协会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取消后,已开展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工作,以确定咨询单位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专业资格。因此,现将本项目专项资格条款修改为: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为公路;或在国家、省(市)工程咨询协会公告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为乙级或以上,专业为公路。
2.由于全国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无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件,故“广州供电局2018-2019年度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涉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取消“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相关要求,改由投标单位提供盖章版承诺函,承诺未发生过行贿犯罪等行为。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月12日11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00秒,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
标文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内容修改为:时间:“2018 年11月05日10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 2 号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 号楼 2 楼开标大厅。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内容修改为: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时间由原来:“2018 年10月9日16时00分00秒前提出”修改为“2018 年10月17日16时00分00秒前提出”
4.2.1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2018 年10月24日10时00分00秒”修改为“2018 年11月05日10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 2 号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 号楼 2 楼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