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批房屋、场地招租评审结果公示

 全球电气资源 2018-10-11 18:05

各竞租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批房屋、场地招租(招租编号:南铁租【2018】8号第1-40包件)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中商候选人

1

南平市跃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吴彩生

7

林国福

8

林国福

9

厦门九鼎药房有限公司

10

林国福

11

林国福

12

林国福

13

郑梨花

14

贵溪市冠珠陶瓷店

16

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

17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19

江西恒成轨道技术有限公司

21

西湖区昇美休闲小食品店

22

南昌市青云谱区晓明日用品商行

25

任小芸

26

南昌市青山湖区福蓉便利店

27

龚韬

28

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街道铁路九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29

范水华

30

袁国平

32

曾林伟

33

龚莹

34

杨员英

35

魏文杰

36

胡启炎

2、4、5、6、18、20、23、24、31、37、38、39、40

流标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4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2706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查看原文

收藏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