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租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批房屋、场地招租(招租编号:南铁租【2018】8号第1-40包件)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商候选人 |
1 |
南平市跃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吴彩生 |
7 |
林国福 |
8 |
林国福 |
9 |
厦门九鼎药房有限公司 |
10 |
林国福 |
11 |
林国福 |
12 |
林国福 |
13 |
郑梨花 |
14 |
贵溪市冠珠陶瓷店 |
16 |
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 |
17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
19 |
江西恒成轨道技术有限公司 |
21 |
西湖区昇美休闲小食品店 |
22 |
南昌市青云谱区晓明日用品商行 |
25 |
任小芸 |
26 |
南昌市青山湖区福蓉便利店 |
27 |
龚韬 |
28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街道铁路九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29 |
范水华 |
30 |
袁国平 |
32 |
曾林伟 |
33 |
龚莹 |
34 |
杨员英 |
35 |
魏文杰 |
36 |
胡启炎 |
2、4、5、6、18、20、23、24、31、37、38、39、40 |
流标 |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4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2706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