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供电局新坡供电所营业楼和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两个项目监理服务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供电局新坡供电所营业楼和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两个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口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口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海口供电局新坡供电所营业楼和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两个项目监理服务
2.4招标范围: 海口供电局新坡供电所营业楼和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两个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通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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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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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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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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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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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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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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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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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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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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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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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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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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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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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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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或材料,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或材料的商务资格(含业绩、注册资本等)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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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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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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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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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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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标的/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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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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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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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供电局新坡供电所营业楼和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两个项目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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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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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拟派总监最多允许有一个在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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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供电局新坡供电所营业楼和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两个项目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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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海口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10月11日12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15日23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4号海口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5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电子商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口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海口市大同路34号 地 址:海口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506会议室
8.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海口供电局监审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口供电局监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653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