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教育路智慧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教育路智慧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广州电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教育路智慧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
项目概况: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本项目是以越秀区教育路16根路灯灯杆为载体,具体包括智慧路灯综合杆采购及路灯照明系统安装调试等。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最终完成项目资料移交等。
采购承办人:广州电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需要一名中标人。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30万元(含税)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采购范围: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本项目是以越秀区教育路16根路灯灯杆为载体,具体包括智慧路灯综合杆采购及路灯照明系统安装调试等。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最终完成项目资料移交等。
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段号 |
标段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1 |
教育路智慧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 |
30万元 |
1 |
1 |
30万元 |
/ |
否 |
注:以上采购计划是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招标需求估算的采购数量,招标方有权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做相应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签订的合同或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项目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
标的物描述: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智慧综合灯杆物资部分,本项目是以越秀区教育路16根路灯灯杆为载体,具体包括智慧路灯综合杆采购及路灯照明系统安装调试等。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最终完成项目资料移交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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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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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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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其中连续2年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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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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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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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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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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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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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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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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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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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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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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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周六日除外),在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6层 613室(即珠江宾馆内))现场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1)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记录表(见附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以上报名资料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为一份。
注:报名提交资料的语言为中文(其他语言的证明材料,应附有中文翻译稿,以中文为准)。
3、谈判文件按项目发售,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
*2017年7月1日起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开票前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360天内(不是一年),超过360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5、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竞争。
6、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 6层 评标室(珠江宾馆内)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电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5层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62935698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6层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20-37674521
采购人:广州电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报名资料.zip